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激发广大师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热情,现发布2021年校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并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度校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主要包括成果转化和服务体系建设方向,实行“扶持重点、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需参照“2021年度校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结合申报团队的研究专长,自行拟定题目,进行深入研究,对指南未涉及的研究方向原则上不予受理。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3.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牵头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4.已经主持2020年度校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从2021年7月起计算。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期,逾期未结题的,按撤项处理。
三、申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接受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7月9日。
四、申报流程
各部门申报材料均由部门汇总后上报,汇总表文件名用“部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汇总表”,申请书文件名用“姓名+项目名称”。请各部门联络员于2021年7月9日下午5点前将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文档发至科技处邮箱kjc@guat.edu.cn,并将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骆老师,电话:0773-2253039。
附件:
1.2021年度校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2.校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
3.校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