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职务科技成果披露管理办法 (试行)》(桂航科〔2021〕11号)(附件1)于2021年12月31日开始施行,根据文件有关规定,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实行季度申报制。现将2023年第二、三季度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收集时间和范围
2023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学校教职工执行学校的工作任务,或主要是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主要包括专利技术及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动植物新品种、设计图纸、试验结果、试验记录、工艺、流程、配方、样品和数据等非专利技术和信息。
二、披露主要内容
成果名称、所属技术领域、技术成熟度、主要技术特征、知识产权情况、应用前景、产生背景、转化情况和填报人等。
三、披露要求
1.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内容需征得成果全体完成人同意。成果填报人必须确保披露内容真实有效、合法合规。
2.涉密职务科技成果的披露需遵守保密有关规定执行。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周一)
2.提交材料:成果申报人填写《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信息表》(附件),并附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报部门汇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部门公章后,将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学校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中心(飞天楼524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杨老师、骆老师,联系电话:0773-2253039 邮箱:kjc@guat.edu.cn
附件: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信息表
学校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中心
2023年10月12日